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选聘承销机构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第3.2条“详细评审指标-技术部分”中B标段评分细则“可续期公司债承销经验-由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全国可续期公司债承销金额”修订为:“由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全国可续期公司债承销金额”
其余内容无变化。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