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东湖花园二期现有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目前已报废,无法继续使用,公司拟进行处置,现将处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 处置标的
本次处置标的包括冷热机组、附属设施水管、冷却塔、水管。具体详细情况以现场人员指定为准。
二、 处置底价
本次处置标的物底价为7.6万元。
三、 投标方式
请竞标者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带看人员:吴女士,联系电话:18982127507。如有意竞标,请填写以下表格,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承诺书,并盖章/手印,密封后交至金周路589号8号楼214室唐老师(电话:60186692)处,同时缴纳竞标保证金贰万元。
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投标书 | ||||
投标人 | 投标价(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盖章/手印 |
四、 公告期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5日17:00,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五、 转让方式
2022年4月26日上午10点 ,将在金周路589号8号楼211室进行现场开标,请投标者按时到场,如果未按时到场,按弃权处理,所投标书为废标。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时,已签订《受让申请承诺书》,且出价最高者如高于转让底价,则为中标者,如所有投标报价均低于转让底价,则本次转让流标。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已签订《受让申请承诺书》,如报价高于转让底价,则为中标者,反之流标。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中标者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六、 其他披露事项
1、 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已进行现场勘查,对公告清单中的实物现状已进行了解,并确认了实物数量及实物现状。不得对实物数量及实物能否正常使用提出异议。若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受实物,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 竞买人承诺竞买成功后,须自行拆除并搬走处置清单中所有物品,不得以不需要为由将废旧物品留置现场,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 中标人收到我公司书面通知五日内,需到标的物现场对竞买标的进行拆除,并于10日内完成拆除。不得自行提前到场拆除或者延迟到场拆除时间, 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竞买人拆除并搬走标的物后,需清洁现场,并经物业公司及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确认,视为完成本次交易,我公司无息原路退还缴纳的保证金。
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受让申请承诺书
2、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