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成都城市音乐厅项目舞台泛工艺(舞台机械、灯光、 音视频系统)检测比选,比选人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音乐学院,代理机构为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告之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都城市音乐厅项目舞台泛工艺(舞台机械、灯光、 音视频系统)检测
2.2、规 模:本项目规定范围内的舞台泛工艺(舞台机械、灯光、 音视频系统)检测;检验检测工作内容包括:技术资料检查、施工工艺检查、系统功能检查与检测和设备性能检测。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工程施工完工且满足规范及技术要求的检测停止条件时止,并出具CMA认证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经国家认监委或省质监局资质认定、批准、核发CMA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且证书附表能力范围需涵盖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等各专业。
3.3、比选申请人2015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承诺)。
3.4、比选申请人资信良好,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3.5、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3.6、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各比选申请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到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3号楼709)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20 日至2018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3) 资质证书(经国家认监委或省质监局资质认定、批准、核发的CMA证书)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11月 27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周路5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音乐学院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28-68814573
代理机构: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3号楼709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 028-855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