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成办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出租资产的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出租,需要专业机构对所属资产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根据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城资【2018】 21 号文件的批示(来文 )并结合成城投发【2014】28号文规定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评估机构。
1.项目概况及评估范围:
1.1项目概况:
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房屋租赁、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成都城投地产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拟出租的国有资产,选择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1.2 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权属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城投地产有限公司、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中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拟出租的国有资产市场租金进行评估。
1.3服务内容:对上述房屋资产租赁市场价格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评估,并按权属单位签订评估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并按资产权属单位出具评估报告。
1.4评估资产的地域范围:截止到2018年6月1日,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拟评估资产主要在成都市的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大邑县、都江堰市等。
1.5评估资产的资产类别:截止到2018年6月1日,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拟评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家带店、住宅、停车库、商铺、养老院、零星土地等。
2.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国家(省)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年检合格)或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年检合格),分支机构成立日期不低于五年;
2.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
2.4具有在本企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执业资格证书。
3.比选文件的购买
3.1比选申请人请于2018年 6月 19 日至2018年 6月22 日(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城投集团6楼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01 合约法务部,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证书均须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2比选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150元,比选申请人不论是否中选,上述工本费不予退还。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6月 28 日 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城投集团6楼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04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68814833
6.免责声明
本次项目比选的官方媒介: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除上述外,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比选主体的比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018年 6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