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区华兴片区配套小学项目己由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招【2016】10号<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 、锦发改招【20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业主自筹 , 招标人为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PF20161227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江区华兴片区配套小学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锦江区华兴片区配套小学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风雨操场、室外操场、门卫室等,同步完成总平、绿化、弱电、强电等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概算、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
2.5造价咨询服务期:20日
2.6质量评定要求:达到主管部门评审及合同相关约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 2018年5月23日上午9时 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持以下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收原件,身份证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5 月 30 日上午10:30,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城投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科创路118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8591803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28-8672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