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将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3.1.6: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联合体投标的, 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具有1个2018年01月0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身份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或工程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EPC总承包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
修改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联合体投标的, 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具有1个2018年01月0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身份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或工程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EPC总承包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
二、本次补遗涉及相同内容同步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蓉欧陆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