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统建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年报保留事项等遗留问题的专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比选于 2020 年10月23日上午10点00分在成都统建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依城投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候选人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注: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和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有异议或认为比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比选人应当在收到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比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比选人:成都统建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日:2020年10月27日